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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认真抓好《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
作者:     来源:     点击数:42781    更新时间:2007-02-05    

元月19日,广安区民宗局组织全区宗教场所负责人在区委统战部会议室集中学习了《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广安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杨开姝同志在组织学习《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全文的基础上,对《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条例》的实施是宗教界的一件大事,表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条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并积极组织所在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习《条例》,确保《条例》深入人心。通过学习,各宗教场所负责人在对《条例》有了较为全面认识,明确了权利与义务,提高了法律水平,增强了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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